根据网友反馈,几位泄露相关监控画面人员已被处置
https://mp.weixin.qq.com/s/5qrGYYsJiK6afCA__krQ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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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视频显示,监控视频时间,2023年10月5日下午5时48分左右;地点为苏州常熟森林防火通道(王石谷纪念馆西南)。
画面里,疑似一对男女在户外发生关系。画面外,有人用话筒实时“评论”,周围还有人员附和。
记者注意到,视频上方有电子屏写着“热烈欢迎各级领导莅临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字样。
高德地图显示,王石谷纪念馆位于虞山风景区南门附近,周围大片林地。官方回应:将核实网传信息是否属实?
10月6日,记者联系到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得知采访意图后表示,他们还未调查此事,会去核实,具体情况需要联系虞山街道办宣传科。
记者询问,能否提供街办宣传科电话,对方未提供。
10月7日,记者致电虞山街办党政办,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比较敏感,需要告诉主任。
随后,电话交给一名男子,他表示,采访需要联系市委宣传部。
记者询问,指挥中心大屏播放公民隐私是否属实?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让联系街办了解具体情况,
为什么街办又让联系市级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需联系市级宣传部门。
律师:可能侵犯隐私权,需承担民事责任对此,有网友疑惑道,如果事情属实,为什么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监控摄像头拍到的视频,会通过手机翻拍的方式传播到网络上呢?
网友质疑,该行为侵犯了公民隐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说,男女在野外发生关系即便不雅,也属于个人隐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因此,若网传虞山森林指挥中心大屏播放小情侣不雅视频并发布至网上属实,那么虞山森林指挥中心便侵犯了该对情侣的隐私权,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赵良善指出,另外,若传播行为属实,涉事人员利用指挥中心屏幕播放不雅视频,并利用手机翻拍传播至网络,同样违法,其对小情侣构成隐私方面的侵权。
如其言语带有侮辱性,则涉事人员不仅需向小情侣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甚至还要面临治安处罚。
内部看看说说也没啥,一传出来视频里这两人就社死了,要是要点面子的有可能就想不开了,确实有点过分了。
要面子的人干这事?双标思维可要不得
说的跟你自己跟圣人一样
打个野战算啥事,又不是偷。
真喜欢野战 还是避开摄像头吧
因为这个视频当天值班的4个人1个被行政拘留3个被解职
老实说,除了外传的人有问题以外。另外三个挺无辜的!
打野还想要隐私
野战,在一个野字,不是公共场合来一炮
谁擦一下键盘
秦魏魏曹金竺姚姚朱孔杨尤吕韩薛尤孔姚沈姚魏袁花何卫花
感谢大佬,就是有码
这种百家姓怎么下载,我翻译了以后到迅雷里没反应的??
翻译君后是链接,直接复制到浏览器打开就行
连接已经失效了,打不开了
玩不转啊这个。。。。进去看不懂。。。
去掉头从hppts开始复制
这个不全,还有一段口的。
不用避开摄像头,带口罩,打野战,拿赔偿
有大佬知道出处的吗 ,只知道是SOD Star系列的 :https://imgse.com/i/pPv0A00
大概略过了一下STARS的预览图,这背景,这脸型发型的只能想到是小仓,但是看了预览视频又没有这场景。。。。。还有STAR的没略过。。。坐等大佬
感谢回复,我找到了,朝比奈ななせ
发稿时没看新闻?今天一上班就出结果了,那几个监控室的人全被处理了。https://mp.weixin.qq.com/s/5qrGYYsJiK6afCA__krQPQ
就你看就你看,你厉害你牛逼行了吧!呛谁也别呛龙大
咋了 他是你爹?
监控林区人员动向,防范森林火灾,这不是岗位任务吗?/doge
下贱
臭弟弟这么暴躁,是没喊你还是没喊你媳妇啊
视频里是你Mather,这么维护她
是他的master
野外欢好妨碍谁了?只要是情侣,就没啥,真是
妨碍大众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打野有资格要隐私?搞不好是偷情呢?抓小三算不算侵犯隐私?
一码归一码,你要这样说跟发网上那人没区别
看监控视频也要公安出面的,自己都要不到,退一步,你自己要到了,也只能作为证据,不能网络传播,传播一样犯法。
前面有人说的对,野战是在野,不是公开,就好比忍不住找个墙角上个厕所,有人给拍出来放到网上,谁犯法?
隐私跟你在哪干什么有关系么?什么脑回路
干什么都有资格要隐私,抓小三如果侮辱小三并散播,一样犯法。
这一看就是法盲,就是罪犯也有合法权益
森林公园泄火好过放火啊,挺环保的。
好瓜,就是更新不及时,已经出结果了
看了半天没资源啊。
不管工作人员的事吧
如果不是工作人员视频怎么流出来的?
社死个毛 谁认识你是谁 现在坐你对面你都认不出
隐私?这是在公开场合,且能自主控制行为的,和哺乳,堵车尿急等真正的隐私根本不一样的。
法盲
回头专门拍你公众场合抠鼻屎的镜头,放在电影院放。一样能自主控制的行为,看看你是什么想法
厉害了,这么鸡不可耐吗。
我以前没少野战
以前监控少
玩的花啊
自然人有隐私权 但是公共事件 大众有知情权 这俩人在公共场合做不雅行为属于公众事件
现在已经有五分钟完整视频了
监控林区人员动向,防范森林火灾,很尽责啊,只是不应该把视频放出来,
你用摄像头看,和同事一起评价,这个不犯法,这个是你们单位内部去处理你们。但是你把视频传播到网上那就侵犯隐私权了,而且是不是都可以算传播淫秽物品?